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聯盟名稱:安徽鄉村振興電商聯盟。
英文名稱:Anhui Rural Revitalization E-commerce Alliance(英文簡稱:ARREA)。
第二條 聯盟性質:安徽鄉村振興電商聯盟為非營利松散型專業協作組織,不收取會費。
第三條 聯盟宗旨:堅持服務宗旨、堅持陽光透明、堅持博采眾長,充分發揮橋梁紐帶作用,以創新內容、創新業態、創新項目為突破口,促進農文旅信息交流共享、農文旅電商發展,助推農民增收、助力鄉村產業振興。
第四條 聯盟任務:
打造全省優質農文旅供應鏈體系;建設平臺全覆蓋的安徽農文旅電商營銷對接體系,拓展農文旅特色營銷渠道,構建安徽農文旅數字營銷集群,促進優質農文旅產品全國市場銷售;組建聯盟智庫;策劃實施安徽農文旅品牌強化工程。以推動農民增收,助力鄉村產業振興為目標,不斷探索新內容、新業態、新項目,將聯盟建設成為具有全國影響力和資源整合力的創新型農文旅發展促進平臺。
第五條 聯盟主發起單位為安徽新媒體集團,共同發起單位為安徽省網絡媒體協會、安徽省網商協會、安徽省新農人協會、安徽省旅游協會、安徽省廣告協會、中國職工技術協會互聯網分會、安徽農業大學、安徽省農業科學院、安徽財經大學
第六條 聯盟指導單位為安徽省委宣傳部、安徽省委網信辦、安徽省發展改革委、安徽省商務廳、安徽省農業農村廳、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廳、安徽省供銷社、安徽省總工會。
第七條 聯盟秘書處駐地: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區花園大道17號互聯網產業園安徽文匯傳媒有限公司。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八條 全面調研了解安徽鄉村振興領域發展需求,系統對接整合各類要素、資源,充分發揮橋梁作用和平臺功能,促進農民增收,助力農文旅電商發展和鄉村產業振興。
第九條 構建融合傳播集群、數字營銷集群和鄉村振興服務生態圈,打造鄉村振興集成服務省級平臺——安徽鄉村振興云平臺。
第十條 以聯盟為主體,系統對接阿里巴巴、京東、拼多多、美團、今日頭條、抖音、快手等各類電商平臺,構建全覆蓋的安徽農文旅電商營銷對接體系。
第十一條 以聯盟體系為基礎,全面梳理安徽農文旅供應鏈資源,常態化舉辦農文旅產品對接活動,積極整合打造全省優質農文旅產品供應鏈體系。
第十二條 發揮聯盟平臺功能及數字營銷集群優勢,支持、促進包括聯盟成員在內的全省各類農文旅銷售活動。
第十三條 打造特色營銷通道,深度對接長三角及國內一線城市去化渠道,促進優質農文旅產品市場銷售。
第十四條 策劃實施安徽農文旅品牌強化工程,支持安徽農文旅區域公共品牌做大做強,開展農文旅中小企業品牌提升專項行動,構建省域層面農文旅品牌公共支持機制,賦能小微經營主體發展。
第十五條 組建安徽鄉村振興電商聯盟智庫;以創新項目為抓手,不斷推動內容創新、業態創新。
第三章 聯盟成員
第十六條 聯盟成員組成:
(一)牽頭單位、共同發起單位;
(二)各類農文旅生產經營主體、農文旅運營機構、電商平臺、電商人才培育機構、區域公共品牌運營主體、MCN機構、農產品供應鏈機構、規模化銷售主體及平臺等;
(三)有關高校、科研組織、社會組織等。
第十七條 申請加入聯盟的成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加入聯盟的意愿;
(二)擁護聯盟的盟約;
(三)在聯盟的業務(行業、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宣傳、維護和推廣聯盟的理念,積極促進農文旅發展。
第十八條 成員入盟的程序:
(一)申請入盟的單位提交書面申請材料,經聯盟秘書處審查批準;
(二)聯盟不收取會費。
第十九條 聯盟成員吸納分為集中吸納與動態吸納。集中吸納安排在每年聯盟成員大會召開前,面向全省統一征集;動態吸納根據企業需求在聯盟日常運行期間按程序辦理。
第二十條 成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加聯盟的活動;
(二)獲得聯盟服務的優先權;
(三)對聯盟工作的建議權;
(四)享有聯盟組織交流、經濟信息和技術資料等各項共享資源的權利;
(五)入盟自愿、退出自由,成員退出應書面通知聯盟秘書處。
第二十一條 成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聯盟的決議;
(二)維護聯盟合法權益;
(三)完成聯盟委托交辦的工作;
(四)向聯盟反映反饋情況,提供有關信息、資料等;
(五)積極支持和參加聯盟組織的各項活動、調研和學習。
第四章 組織運行
第二十二條 聯盟運行總體遵循自主自愿、平等協商、民主決策、公開透明、協同行動等原則。
第二十三條 聯盟組織機構由加入聯盟的單位共同組成。聯盟設秘書處,由發起單位組成,為聯盟辦事、協商、協調機構和專項事務的監督機構(日常辦公設在安徽新媒體集團全資子公司安徽文匯傳媒有限公司)。
第二十四條 秘書處的職權:
(一)執行成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提出秘書長、副秘書長和執行副秘書長建議人選;
(三)籌備召開成員代表大會;
(四)向成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狀況;
(五)決定成員的吸收和除名;
(六)決定設立專項事務小組及負責人人選;
(七)領導專項事務小組開展工作;
(八)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九)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五條 聯盟的秘書長、副秘書長、執行副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聯盟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六條 聯盟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秘書處會議;
(二)檢查成員代表大會、秘書處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聯盟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四)主持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五)領導各專項事務小組開展工作;
(六)提名各專項事務小組主要負責人;
(七)決定各專項事務小組專職工作人員的任用;
(八)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二十七條 成員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審議通過和修改盟約;
(二)審議通過《安徽鄉村振興電商聯盟工作規則與日常運行機制》;
(三)推選秘書長、副秘書長和執行副秘書長;
(四)審議通過秘書處年度工作報告。
第二十八條 聯盟成員大會每年召開一次。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盟約經2024年9月4日成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后生效。
第三十條 盟約的解釋權屬聯盟秘書處。